各供应商:
******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就沭阳县颜集镇******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打草机、电锯、洒扫工具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重新招标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沭阳县颜集镇******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打草机、电锯、洒扫工具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重新招标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58万元(含税),其中手推式打草机(A款)最高限价单价2640元/台,手推式打草机(B款)最高限价单价2500元/台,手推式打草机(C款)最高限价单价2200元/台,手持式打草机最高限价单价2000元/台,电锯(A款)最高限价单价1000元/台,电锯(B款)最高限价单价600元/台,大扫帚最高限价单价35元/把,铁铲最高限价单价70元/把,垃圾钳最高限价单价30元/把,锄头最高限价单价50元/把,垃圾袋最高限价单价10元/卷,高于此最高限价单价和最高限价总价均作无效标处理(以本项目总价最低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3.招标内容:打草机合计33台,电锯合计12台,洒扫工具(大扫帚60把、垃圾钳60把、铁铲60把、锄头50把、垃圾袋120卷);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送货到单位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供货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上级资金到位),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时间)
(一)询价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3月31日09:00至2025年4月3日17:30。
(二)询价******有限公司代理部
(三)联系人:张闪 联系电话:******
(四)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材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未按上述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四、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年4月7日15:00
(二)询价地点:******人民政府1楼会议室
五、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沭阳县颜集镇
联系方式:蔡兴中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大连东路105号(豪园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张闪 ******
六、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会另行通知。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