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智慧校园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智慧校园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第一部分,招标人澄清修改事项:
修改事项1:参考品牌表中所有要求投标时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等。
示例如下:
现统一修改为:合同签订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带CMA或CNAS 标识)或检测报告(带CMA 或 CNAS 标识)或功能截图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等。
第二部分,潜在投标人答疑回复:
因本项目答疑补遗内容超过系统规定范围,现将完整版的答疑补遗内容作为附件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教育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五河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黄小楠、黄影
电 话:0552-******、0552-******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层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李忠彦
电 话:******
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智慧校园工程项目答疑补遗(2)BB2025WHGCZ02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