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财政局2025年至2027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答疑澄清更正补充
更正内容:
1、征集文件中关于“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地须与公司注册地一致)和开标前6个月内的任意3个月的银行账户转账流水凭证”;
更正、答疑说明:
①征集文件涉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地须与公司注册地一致)描述的,可以理解为: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此项为社保缴纳凭证,须提供标前6个月任意三个月(不认可一次性缴纳社保,须体现逐月或单月月份缴纳凭证),此项凭证为社保部门或可证明有效社保缴纳的相关佐证材料。
②征集文件涉及开标前6个月内的任意3个月的银行账户转账流水凭证”;描述的,可以理解为:开标前******银行账户人员工资转账流水凭证;(不认可一次性发放工资,须体现逐月或单月月份发放工资凭证),此项凭证为银行或可证明有效人员工资发放的相关佐证材料。
2、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中的5.5.1 评分标准-企业服务实力。
答疑说明:评审依据:提供购买软件使用权的发票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发票抬头公司名称须与服务商一致),未提供或提供不符不得分。
此部分描述的服务商所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补充更正说明: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中的5.5.1 评分标准-企业服务实力,增加佐证材料,在满足原条件的要求下,新增“须提供软件使用合同书,软件合同书约定的软件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鹰潭市余江区鹰南大道一号
联系方式:******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幸福时光一期7号105商铺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
征集人:******财政局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