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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大道道路管网改造工程澄清公告(资格后审)提问及回复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苏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6-11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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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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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宿豫大道道路管网改造工程的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1:请明确资审业绩与加分项业绩是否可以兼得?

回复:招标文件中如业绩没有不可重复要求,可以兼得。

提问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至少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1中第3条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为准;而本招标文件中设置的业绩要求,是针对有在建工程的条款提供的业绩要求,按相关规定,业绩只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即可,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请予以明确?

回复:如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仅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只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即可。

提问3: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没有要求信用报告,电子投标制作文件多了一个信用报告的节点,请问是否空着就可以??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号

 址:宿迁市宿豫区电商产业园盛祥大厦A10栋1715室

联系人:吴新江

联系人:史洁

 话:0527-******

 话:******

 真:/

 真:/

 编:223800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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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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