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有效氧化钙检测方法及结算标准的公告
1、有效氧化钙检测方法变更:
有效氧化钙含量测定方法为GB/T 5762-2012标准第22章《有效钙的测定-蔗糖钙-盐酸滴定法》中石灰有效氧化钙测定法≥82%,变更为HG/T 4205-2011第7.4氧化钙含量的测定石灰有效氧化钙测定法≥82%
2、有效氧化钙结算标准变更:
(1)若有效氧化钙含量≥82%,按正常条款结算。
(2)若有效氧化钙含量在75%至81.99%之间,按〔中标价-(82%—甲方化验室检测值)*2(处罚倍率)*中标价〕元/吨结算;
(3)若有效氧化钙含量在<75%,不予退货,0元结算。
变更为:
盐卤车间、制盐生产技术部结算标准:
(1)若有效氧化钙含量≥82%,按正常条款结算。
(2)若有效氧化钙含量在75%至81.99%之间,按〔中标价-(82%—甲方化验室检测值)*2(处罚倍率)*中标价〕元/吨结算;
(3)若有效氧化钙含量在<75%,不予退货,0元结算。
石灰车间结算标准:
(1)若有效氧化钙含量≥82%,按正常条款结算。
(2)若有效氧化钙含量在<82%,退货处理。
其余要求不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