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2025年度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1.2项目背景:专利是体现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凡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新都应及早申请专利,以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鉴于公司PC产业工业化流水线及渣土资源利用产业技术专利申报、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为保证专利的时效性及专利的通过率,计划委托第三方进行专利服务。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内招标人委托的专利代理服务。
1.4服务范围:为发明人提供是否申请专利的咨询意见,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规划专利,编制专利申请资料。工作内容包括规划、编制、代理服务,对专利审查意见进行回复、补正。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1.5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34.5754万元
2、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2.3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须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官网(******)中执业专利代理师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两项证明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日前近3个月(即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2月)连续的社保参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2.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供应商都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 监督部门:
******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4-******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锡芹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岑佩蓓、周丙海、汤幸杰、岳旷怡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