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临泾镇石羊村互助幸福院维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临泾镇石羊村互助幸福院维修项目已由镇民发〔2025〕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县三级互助幸福院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不少于3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SSH2025-007
2、建设地点:镇原县临泾镇石羊村
3、建设内容:石膏板顶棚122.47㎡,铝塑板顶棚29.74㎡,更换门7个,新建售饭口1.8㎡,内墙面粉白314.92㎡,休息室、储藏室、活动室及餐厅地面改造122.47㎡,卫生间及操作间地面改造29.74㎡、墙面改造92.40㎡、新建240厚隔墙6.80m、新建门2个,业务用房二给排水改造,业务用房一、二电气改造,改造业务用房台阶25.10㎡,维修业务用房一、二散水80.00㎡,拆除混凝土院坪新做混凝土院坪18. 38㎡,新建砖围墙9.85m,广场大门刷漆10㎡,广场门前做挡车栏杆3.4m,室外给排水,太阳能路灯2盏等。
4、招标控制价:165369.44元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3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8、质量目标:合格。
9、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6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含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pdf******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慕新平
电 话:******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临泾镇东街4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盖文秀
电 话:0934-****** ******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